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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資料表中,純物質之成分辨識資料,應涵蓋下列哪些?

成分辨識回答「這是什麼物質」;暴露途徑及容許濃度雖也出現在 SDS,卻分屬其他欄位。

安全資料表中,純物質之成分辨識資料,應涵蓋下列哪些?

  1. A 暴露途徑
  2. B 同義名稱
  3. C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
  4. D 容許濃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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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參考答案 B、C

先抓住這個觀念

成分辨識回答「這是什麼物質」;暴露途徑及容許濃度雖也出現在 SDS,卻分屬其他欄位。

容易錯在哪

以為只要 SDS 裡會出現就都該選。本題限定的是純物質的成分辨識資料,不是整張 SDS。

記憶重點

第 3 部分辨身分:名稱、同義名、CAS、成分;第 8 部分管暴露;第 11 部分看毒性與暴露途徑。

各選項為什麼對或錯

A

暴露途徑屬毒性資料的內容,急救措施亦依途徑分類;不是純物質的成分辨識欄位。

B

同義名稱協助辨識同一物質的不同稱呼,列在純物質成分辨識資料內。

C

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即 CAS No.,列於純物質成分辨識資料。

D

容許濃度屬暴露預防措施的控制參數,並非第 3 部分的成分辨識資料。

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12 條及附表四

這是本站補充解析,不是官方解答說明。請連同條文適用條件及施行狀態閱讀。

查看官方來源 ↗附表四: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及參考格式(115 年修正,118 年施行) ↗

原始題庫 PDF · 第 45 頁 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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